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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海运公告

来源: 高丽海运    发布时间:2020-12-02

提单改签费征收通知

致:各位货主及订舱代理

  我公司高丽海运株式会社将于2020年12月1日(公告船期表离港日)起对于上海港及长江沿线港口货物收取改签费用。由于客户原因导致以下情况均需收取:

  1)原正本提单已签发,二次签发正本提单

  2)原正本提单已签发,申请改签电放或者SEAWAY BILL

  3)原SEAWAY BILL已签发,申请改签正本提单

  费率: 450.00 CNY/BL(一次)

  (以上费率不含改单费, 电放费用)

  特此通知,谢谢支持。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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