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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进口代理流程(一)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1-01-17

  办理货物交接单

 

  1.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货物交接单。

 

  2.货物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 (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 “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六、提箱:

 

  1.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2.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 (保函)。

 

  3.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4.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

 

  5.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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