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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海运公告

来源: 高丽海运    发布时间:2019-11-04

低硫燃油附加费(LSS)(韩国)调整通知(2019)

  致: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高丽海运株式会社定于2019年12月1日起对上海港及长江各港口进出口的货物收取的低硫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自韩国(仁川除外)进口或者出口到韩国(仁川除外)的货物。费率标准为:

  上海至韩国(仁川除外)

  出口USD60/120(20’GP/40’GP)

  进口USD60/120(20’GP/40’GP)

  冷箱(RF)费率为干货箱的1.5倍收取,该费用默认出口预付,进口到付。

  生效日期:出口按船期表船期,进口以装船日期为准该费用为浮动费率。该标准12月份有效.从2020年1月起,三个月更新一次该费率。特此通知,谢谢支持。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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