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物流服务 | 手机版 | ENGLISH RUSSIAN 400-900-4000

海关系统为烟台企业签发全国第一份出口原产地预裁定

来源: 胶东在线    发布时间:2018-12-24

    近日,青岛海关为烟台北方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申请出口的亚麻机织睡袍等商品签发了原产地预裁定决定书,这是海关系统签发的全国第一份出口原产地预裁定。

  原产地预裁定采用“一次裁定、三年有效”的模式,在实际货物进出口前由货物进出口收发货人向海关申请预裁定,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做出原产地预裁定后,在三年有效期内,全国海关对企业申报的原产地予以认可,货物进出口可以获得通关便利。

  在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预裁定与企业自主出具“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相结合,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政策红利。原产地预裁定后,货物的出口商或者生产商可以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替代向原产地签证机构申领证书的传统模式,省去证书申请、签发、转交、提交等一系列繁琐流程,使企业贸易和物流运作更具效率,节省人力、时间和费用。

  出口方面,在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预裁定是对企业自主出具的“原产地自主声明”预先审核,经海关裁定后,企业在通关环节可以享受原产地全国认可的待遇,贸易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同时,根据原产地预裁定结果签发原产地声明,相关出口货物在遇到原产地核查时,核查时间将大幅缩短,能够帮助企业出口货物顺利、及时受惠,提高企业应对复杂贸易形势的信心。进口方面,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和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都能采用基于原产地预裁定的“原产地自主声明”模式。作出原产地预裁定后,在有效期内,企业可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替代原产地证书,货物能够在进口时享受自贸协定优惠关税待遇。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