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物流服务 | 手机版 | ENGLISH RUSSIAN 400-900-4000

6月1日起,海关总署: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

来源: 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18-06-01

  什么是通关单?通关单是进口或出口法检商品的一个通行文件。法检商品的进口或出口,必须先有通关单,海关才会接受申报。法检商品如果没有通关单,就通不了关。“法检”就是法定检验,法检是商检的一部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公告现将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0号(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2018年238号),现将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申报时,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包括通过“互联网+海关”接入“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如需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或者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企业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并填写代码“A”。

  二、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出口商品申报时,企业不需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应当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并填写代码“B”。

  三、对于特殊情况下,仍需检验检疫纸质证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途中需提供运递证明的,出具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二)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或者因计算机、系统等故障问题,根据需要出具纸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

  四、海关统一发送一次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为企业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五、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29日

 
 
热门资讯
  • 1 达飞轮船公告

    BOHAI RIM航线COSCO EUROPE轮098E(0BHIF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UP 1...

  • 2 东方海外公告

    东方海外航运公告

  • 3 达飞轮船公告

    ACSA3航线EVER LYRIC轮0681062E(0LSHP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

  • 4 达飞航运公告

    法国航运业巨头达飞轮船于1月2日发布公告,宣布自1月15日起,将对亚洲至地中海基本港...

  • 5 马士基航运公告

    由于巴拿马政府与加拿大跨国公司 First Quantum 的子公司 Minera Panama 之间达成的...

  • 6 国货航将上市,未来三大航和快递...

    又一家航空物流企业国货航即将在A股上市,南航物流IPO申请也获受理,加上之前已经上市...

  • 7 达飞轮船公告

    BOHAI RIM航线CSCL AUTUMN轮058E(0BHIL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 通知(UP ...

  • 8 达飞轮船公告

    BOHAI RIM航线CSCL AUTUMN轮058E(0BHIL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 通知(UP ...

  • 9 中远海运集运十一特别免箱期

    2023年黄金周将至,在今年的黄金周假期期间,中远海运集运秉承优质服务的传统,为您...

  • 10 地中海航运公告

    MSC NOTICE – INDIA Cargo Manifest and Transhipment Regulations - 7th UP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