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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外公告

来源: 东方海外    发布时间:2017-03-29

  尊敬的客户及代理:

  请知悉,即日起,我司承运之所有从中国大陆出口至苏丹或从苏丹进口至中国大陆,或者经苏丹进出口而需要在中国大陆付费的货物,其运费及附加费用的收取及发票的开具将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1) 运费及附加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发票由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

  3)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请您在支付相关的运费及附加费时转账至如下账户,并将银行水单发送至邮箱:SHZFRTPE@OOCL.COM

  公司账户: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深圳平安银行红宝支行

  公司账号:11002911378401

  SWIFT CODE:SZBBCNBS

  特此通知,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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