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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海运公告

来源: 高丽海运    发布时间:2016-11-30

  致:各位货主及订舱代理

  我公司将于2016年11月26日起对于自上海及长江口岸出运的货物开始收取集装箱封条费用。

  费率:CNY30/集装箱

  (韩国航线货物暂定费率CNY10/集装箱)

  封条发放地点:船代领取设备交接单处随设备单一同发放费用收取方式:由订舱公司在支付运费时,统一收取日期以船期表列明标准开船日为准。

  特此通知,谢谢支持。

  

高丽海运(上海)有限公司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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