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5月1日将纳入区域通关一体化
记者梁峡林 实习生何威
从4月22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传来好消息,5月1日起,兰州海关关区,即甘肃省所有行政区域,将整体加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据介绍,5月1日起,海关总署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9省(区)内的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10个海关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为此,同日起,兰州海关关区即甘肃省所有行政区域,将整体加入改革,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我省向西将可打通经过新疆连通中亚直达欧洲的陆上物流大通道,向东则可畅通经过山东、天津和江苏连云港等沿海口岸直达日韩,远赴欧美的海上物流大通道。
据兰州海关副关长张春中介绍,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将主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构建多维度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将在海关与进出境检验检疫部门“三个一”深度合作基础之上,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合作、跨地区协作、国际合作,打造一条贯穿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通关高速路,带动整个区域的高层次对外开放,构筑更加顺畅、便利的国际通关大通道。一体化改革后,区域内10个海关将实现互联互通。海关实现执法互认,企业在一个地方办理的注册、备案、核销等手续,在另一海关同样适用。此外,构建覆盖全区的信息网,实现通关、查验、物流等信息的全面共享。
通关一体化改革六大突破
青岛 济南 郑州 太原 西安 兰州 银川 西宁 乌鲁木齐 拉萨
通关政策
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申报口岸、通关模式和查验地点。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在区域内的任一海关报关,无需再在异地设分支机构及办理海关备案手续。
实现执法互认。企业可在当地海关提前完成商品预审价、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等海关专业认定,认定结果10个海关互认。
企业在申报地海关申报放行后,无需办理纸面签章放行手续,口岸监管场所、港务部门直接凭电子放行信息办理提货、发运手续。
企业根据物流需求,自由选择联运方式。对多式联运途中的货物换装、拆拼作业,不再分别进行转关申报,实行物流全程一次性查验。
区域内货物通关的风险参数由海关总署风险参数中心青岛分中心统一设置,企业无论在区域内哪个现场申报,系统按照同样的参数标准进行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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