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物流服务 | 手机版 | ENGLISH RUSSIAN 400-900-4000

补偿贸易报关流程及注意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4-04-04

1.申报

  补偿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由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如实申报,并交验以下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淡绿色);《登记手册》;有关商业、运输单据:发票、装箱单、提单 、运单等; 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

  2.监管

  对合同项下涉及国家应税管理的货物,进口时, 海关 按保税制度进行监管,凭合同及《登记手册》免税验放,出口时,按一般贸易规定办理。

  3.相关规定

  (1)除经批准在过渡宽限期内的补偿贸易项目外,自1996年4月1日起取消补偿贸易基础上进口加工设备免征 关税 和进口环节税的规定,上述贸易项目进口加工设备免征 关税 和各进口环节税的规定,上述贸易项目进口的设备按一般贸易规定办理手续。其进口设备一律照章征税。

  (2)1996年4月1日前(不含当日),外经贸部门在其审批权限内依法批准的补偿贸易项目,且在1996年5月15日(含当日)前进口的,仍可按原优惠政策办理。对设备进口额在3000万美元(不包括1995年12月28日以后追加的投资)以上的,可通过对 外贸 易经经济合作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宽限期可延长到1997年12月31日。有关补偿贸易合同在补偿完毕后,对继续出口的产品以及用其出口收汇购进的设备等,海关按一般贸易 进出口 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3)由于对外提供修理和其他功务活动的情况比较复杂,与补偿贸易规定不尽相同,因此,以劳务费补偿进口价款,不能享受补偿贸易优惠。

  (4)租赁公司受外商委托租赁设备进口从事补偿贸易并符合补偿贸易规定的,可享受补偿贸易优惠;如租赁公司自选租赁、租借设备进口,转租或转借给从事补偿贸易加工企业的则应照章纳税。

  (5)补偿贸易出口的补偿产品,原则上应返销给提供技术设务的外商,但如有特殊情况,可将有补偿产品返销给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代销人,进行三角补偿。实行三角补偿的合同,应由我的第三方代销人,进行三角补偿。实行三角补偿的合同,应由我方经营单位、提供技术设备的外商,以脑袋销补偿产品的第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享受补偿贸易的优惠。

 
 
热门资讯
  • 1 达飞轮船公告

    ASAF航线CSCL AFRICA轮060W(04FHX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

  • 2 马士基航运公告

    关于第25周070航线船舶截止时间调整的通知

  • 3 达飞轮船公告

    CHINA 1航线XIN YAN TAI轮247S(1QAGUS1NC)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

  • 4 达飞轮船公告

    PHEX航线CMA CGM LOIRE轮0BEI7W(0BEI7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

  • 5 达飞轮船公告

    ANL-FAL3 航线 CMA CGM TROCADERO 轮 0FMFVW(0FMFVW1NL)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

  • 6 达飞轮船公告

    ACSA1航线NORTHERN DEMOCRAT轮1MHS8E(1MHS8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

  • 7 突发!MSC一集装箱船遭遇风暴...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2月15日,一艘MSC运营的集装箱船“MSC Baltic III” ...

  • 8 达飞轮船公告

    BOHAI RIM航线CSCL AUTUMN轮058E(0BHIL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 通知(UP ...

  • 9 达飞航运公告

    2月5日,达飞官网发布公告称,从2月1日起,达飞所有最初经由红海地区的航线,都改为绕...

  • 10 海洋网联船务公告

    AUE船期晚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