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货物操作之提货程序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4-02-27
有领货凭证时,需收货单位出具注有货物名称、发站、数量、车号、票号和提货人身份证号的证明,到车站核算室交付窗即可提货。
无领货凭证时,除需收货单位出具注有货物名称、发站、数量、车号、票号和提货人身份证号的证明外,还需另一单位出具经济责任担保证明。
常有货物到达的单位只需与车站办理委托提货手续,即可由业务员凭身份证提货,方便又快捷。
热门资讯
-
1
达飞轮船公告
WAX航线EDISON轮0WWIDW(0WWID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UP1...
-
2
MSK船务公告
关于第26周AE5航线船舶截止时间调整的通知
-
3
ONE航运关于2023年中秋国...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了帮助您更好地安排出货计划,海洋网联船务(简称ONE)现决定...
-
4
达飞轮船公告
ACSA3航线EVER LYRIC轮0681062E(0LSHP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通知...
-
5
达飞轮船公告
SHAKA2航线CMA CGM NILE轮0SSHRW(0SSHR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 通知UP1...
-
6
马士基航运公告
关于第36周TP10航线船舶截止时间调整的通知
-
7
达飞轮船公告
BOHAI RIM航线CSCL AUTUMN轮058E(0BHILE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整 通知(UP ...
-
8
东方海外公告
东方海外航运公告
-
9
达飞轮船公告
UPDATED 3 FAL航线CMA CGM KERGUELEN轮0FLQ3W(0FLQ3W1MA)航次开航及相关操作时间调...
-
10
马士基航运公告
据报道,丹麦马士基12月27日在官网更新的信息显示,未来数周内该公司旗下将有数十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