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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行船舶的通关概述(一)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3-06-06

一、业务概述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上海港),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船舶、船员及其所载货物的申报手续。

  船舶代理应将正确的舱单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及时传送海关,以进入下一步对 进出口 货物进行监管及通关的作业流程。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 法》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

  三、办事机构

   上海海关 现场业务三处

  上海金山海关

  四、办事准备

  1、船舶代理应按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船载 进出口 货物电子数据并递送纸质舱单交靠泊地海关备案。

  2、应提交的 单证 :

  (1)总申报单;

  (2)货物申报单;

  (3)旅客名单;

  (4)船员名单;

  (5)船用物品申报单;

  (6)船员物品申报单;

  (7)《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

  (8)其他海关监管需要的 单证 。


  五、办事机构义务

  接受船方或其代理申报,对国际航行船舶进行进出境登记。

        对国际航行船舶征收吨税并开具吨照。

  对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其《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上批注海关监管情况。

  对驶往国内其他 港口 的非 中国海关 注册的国际航行船舶,填制《监管书》由船方带交下一 港口 海关继续监管。

  对办结出境手续的国际航行船舶,签注《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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