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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货出口工作程序(三)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3-01-30
  F、合同、装箱单、发票、报关单、许可证、商检证转至报关行前应有留底。
 
  四、确认提单
 
  A、缮制提单前应注意货主有无特殊要求,一般情况下,货主都会在委托中注明。
 
  B、如要求在提单中显示"SHIPPED ON BOARD"签单时,应注意上、下签章(其中之一应签在SHIPPED ON BOARD 旁边)。
 
  C、如果涉及倒签、预借,应事先与船公司确认好是否能接受,如果可以接受,应填制好保函传真给货主,让其加盖公章,返回后再由代理人提供给相关船公司。
 
  [补充]
 
  1. 单证必须齐全。
 
  货主必须提供的单据有:合同副本(售货确认书、形式发票)、正本装箱单至少一份、正本发票至少一份、正本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如需海关监管条件还必须提供相应证件。
 
  2. 合同、委托与装箱单、发票上显示的金额以及币种是否一致(合同金额不小于发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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