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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需要第三方监管(二)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3-01-23
  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些钢贸商却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钢贸企业A为了获取更多的银行贷款,在货物已在银行质押的情况下,利用其与仓库相关人员的利益关联,与自己的关联企业或利益相关企业B进行虚假交易,通过虚假交易,B企业获得新的仓单,到其他银行进行重复质押。 
 
  在2009年,这种手法被广泛应用,使钢贸企业的经营规模急剧扩大。这种流动性过剩带来的虚假繁荣使得部分钢贸企业忽略了对企业自身盈利能力的提高,而是将精力放在如何利用形形色色的不法手段去获取银行贷款,并且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上海市场银行质押贷款余额是上海市场钢材库存价值的2.79倍,换句话说,钢材质押按照6折计算价值的话,同一批钢材就被质押了近5次。重复质押、虚假质押之猖獗,可见一斑。 
 
  而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钢贸企业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管机制来约束投机,控制风险。
 
  正是由于缺乏监管,仓储企业可以开虚假仓单帮助货主进行重复质押,有的仓储企业甚至同时兼营担保业务,在获取贷款后参与利益分成;金融机构的部分业务人员为了获得业务分成,帮助货主骗取贷款;货主在仓储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从业者的帮助下,肆意进行重复质押,牟取不正当利益。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仓储企业应引进第三方进行监管,同时建立完备的第三方监管体系,不仅要将仓储企业的监管职能交由专业的第三方监管机构来行使,而且还包括对整个仓单质押贷款流程的监管,从而根本上切断仓储企业、货主和金融机构从业者之间的利益链,保证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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