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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一般文件和材料(二)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2-10-09
  4.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而进口实行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
 
  (四)华侨、台港澳同胞捐赠项下商品申领进口许可证,还应分别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配额管理的一般商品进口,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粮食、植物油、农药、酒和彩色感光材料进口,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登记部门签发的《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
 
  2.国务院规定的实行限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省、市侨办的批准文件。国务院未规定限额的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
 
(五)、其他贸易方式项下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其他贸易方式包括;补偿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际组织或政府间无偿援助、经贸往来赠送、我国驻外机构及劳务承包调回、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而进口生产用机电设备或因故转内销等。
 
  2.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出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出口配额证明》。
 
  3.配额管理一般商品,申领单位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配额管理部门签发的《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粮食、植物油、农药、酒和彩色感光材料进口,应提交国家计委授权的进口登记部门签发的《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
 
  (六)租赁贸易项下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非配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行为归口管理部门的批件和租赁公司的对内对外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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