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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集装箱进口业务注意事项(一)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2-04-17

  海运集装箱进口业务流程

 

  一、接到客户的全套单据后,要查清该进口货物属于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作为船舶代理、在哪儿可以换到供通关用的提货单。(注:全套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

 

  注意事项:

 

  1、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联系,确定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应确认二程船名。

 

  2、提前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确认换单费、押箱费、换单的时间。

 

  3、提前联系好场站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是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换取提货单和设备交接单。

 

  注意事项:

 

  1、背书有两种形式,如果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TO ORDER”则由“SHIPPER”背书:如果收货人栏显示其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2、保函是由进口方出具给船舶代理的一份请求放货的书面证明。保函内容包括进口港、目的港、船名、航次、提单号、件重尺及进口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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