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物流服务 | 手机版 | ENGLISH RUSSIAN 400-900-4000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内容及填制(一)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2-04-12
  进口货物报关单是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境时,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查验、征税、放行等海关手续的法定文件。
 
  根据海关的规定,申报单位要准确填报进口货物报关单中的下列项目:
 
  1) 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单位对书面报关单、或EDI报关单位对报关单电子报文的内部编号。预录入编号仅限于上述报关或录入单位与接受申报的海关之间使用,应能唯一标识该单位录入或申报的每一张报关单。凡要求预录入编号与海关编号一致的,其编号规则应符合海关编号的要求,海关编号由九位数组成,其中一至二位是关区代码,第三位为年份代码,后六位为顺序号。
 
  2) 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后所作的报关单标识号。
 
  3) 进口口岸:指货物进境内第一口岸的名称。转关运输货物,经收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在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办理海关手续,进口口岸仍应填写进境口岸的名称;如从深圳入境的进口货物到上海办理海关手续,其进口口岸一栏应填为深圳。对于原为暂时进境、后又不再运出的进口货物,货物的进口口岸也应填写原进境的口岸为准。例如在上海留购的展览品,该货原由国外空运到北京,然后由北京转关运输到上海,货物的进口口岸应填北京。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