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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常驻人员自用物品进口通关指南(一)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1-12-28

  外国常驻人员在这里指外国企业、新闻、贸易等各类组织在华长驻机构人员,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和留学生、外国专家等。

 

  外国常驻人员在取得我国主管部门签发的长期居住证件以前,其入境携带的自用物品,海关按对短期入境旅客所带物品验放规定办理。常驻人员在取得长期居住证后,可持居住证件、本人身份证和入境时经海关签章的“旅客行李申报表”向所在地海关提出进口自用物品的书面申请。所在地未设海关的,可向主管机关中请。

 

  外国常驻人员向海关申请进口自用物品应填报“进口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三份。海关审核同意后,制做关封交申请人在物品进口时,凭以向进口地海关申报。

 

  外国常驻人员申请进口自用物品,只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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