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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综合知识——空运提单简析(一)

来源: 锦程国际物流    发布时间:2011-01-24

  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货运凭单,俗称为主运单(是相对于货运代理签发的运单被称为分运单而言),是航空运输的运输凭证和托运协议。空运单与海运提单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它不是被托运货物的物权凭证,运单正本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提货的必要条件。


  运单有三份正本,在运输发生时分别应提交给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 副本数量按照标准应该是9份,在现代运输条件下可以根据需要决定,一般不作强制要求。


  以下简要介绍以下运单上的项目以及常用项目的使用:(请对应参照运单样本)


  0. 运单起始空港


  1. 航空公司的三位数识别代码


  2. 运单的序列号,用于区分每一票业务


  3. 发货人资料(应力求详细和准确)
 

  4. 发货人银行帐号


  5. 收货人资料(务必保证详细和准确)


  6. 收货人银行帐号


  7. 航空公司名称、标识和简要资料


  8. 签单代理及所在城市


  9. 代理人IATA编号,是代理人的一种等级和资格的认证标志


  10. 代理人在航空公司的帐号,即代理人与航空公司的运费结算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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